新西兰签证要求(外交部统办)
作者:本站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7-14 08:42:02 打印此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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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函稿纸 2.签证表1套5张,相片1张; 3.邀请函电; 4.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英文派遣证明; 5.团组表(2人以上填)1张; 6.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 7. 中方公司(协会)的营业执照(注册证明)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注:工作签证须填写工作签证表,表1相2 1-6项由外办出具
只有去以下国家或地区的才可申请新西兰过境签证:库克群岛、斐济、新喀里多尼亚、(法属)塔希提、汤加、瓦努阿图、萨摩亚、托克劳、纽埃; 申办新过境签证,须提供: 1)有效护照(有效期六个月以上,并已有目国的有效签证) 2)填写过境签证表和英文附表,相片1张; 3)机票或确认过的往返机票订单; 4)1份解释此行目的的声明(需为英文); 5)过境签证只可在新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机场,否则,应申请访问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