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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参加双跨团组预审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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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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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材料包括:组团单位征求意见函;参团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函;在外日程安排及费用预算等材料均一式一份。 厅级领导参团同时参照厅级领导出访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即在得到征求意见函后即向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征求意见,然后凭分管领导同意意见的批示件,连同给区党委或区政府写的请示文和征求意见函等以上要求的附件材料(党委一式三份,政府一式两份)一并上报,经区党委或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我办向组团单位复函。组团单位即会提供出访任务通知书、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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