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函稿纸;
2.有效护照(有效期在半年以上,须经申请人签名);
3.护照复印件1份(必须用A4纸复印且一人一张)
4.名单表1份(中文)
5.出国任务批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
7.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必须使用印有南公司名称及注册号的抬头纸,且内容清晰可辨;
*必须注明出访总人数,不可只列名单
*邀请函上注明董事会成员名单
*邀请函须附详细的日程安排(原件及复印件), 并注明访问的所有公司的名称及接待人的名字.
*由议员发出的邀请函使馆不受理
8.表1相1,相片贴在表右上角
9.邀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10.申请人单位出具英文派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特殊要求,外办可提供格式)
(第1和第6项由外办出具)
注:如参加培训需提供国家外专局审核批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