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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颁布陆地边境口岸管理规则

     2005-3-30
 
    2005年3月14日越南政府颁布关于陆地边境口岸管理规则的第32/2005/ND-CP号决定,据此规则将陆地边境口岸分为:国际口岸、国家口岸和通道口岸。根据越南政府与各邻国政府签订的边境管理协定规定在边境一线开辟陆路、铁路和水路出入境国际口岸、国家口岸和通道口岸。国际口岸允许越南和各邻国人员、交通工具和货物及第三国人员出入境。决定就人员、交通工具和货物出入境、口岸管理、出入境管理及奖惩等作了具体规范。
    (信息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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