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外事信息 >> 公告预告 >> 正文
 
申请法国签证注意事项

管理员  中国广西外事办   2006-4-24
 
 法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就签证事宜告知如下:
1.各外办递交的持因公普通护照申请的是商务签证。此类签证不允许在法国工作,且六个月内所停留天数不能超过90天。
2.签证申请只能由法馆认可的送签员送签和取回护照。无论何种情况,护照和签证都不得由领馆直接交给持照人或任何第三者。
3.申请人如前往申根国家,只能向停留时间最长的申根国家的领事馆申请签证。
4.如该团队需前往多个申根国家,应随团签证申请附上详细行程,以便领馆了解其访问路线。
5.邀请函应由接待该申请人或团队的法国公司发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版权所有
联系信箱:gxfao@gxfao.com  桂ICP备06003886号
技术支持:南宁超创信息工程有限公司